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金寨县张冲乡流波商业街A区2栋S102号经营门面房一间(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关于金寨县四达建安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省金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2月29日10:00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淘宝网)对被执行人安徽省金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位于安徽省金寨县张冲乡流波商业街三套经营门面房及九套住宅依法进行拍卖。流拍后,本院决定于2018年2月1日10:00对该十二套房产进行第二次(蕞后一次)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1、安徽省金寨县张冲乡流波商业街A区1#栋S117经营门面房一套,建筑面积32.50平方米。(起拍价:117368元;保证金:15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2、安徽省金寨县张冲乡流波商业街A区2#栋S101经营门面房一间,建筑面积49.33平方米。(起拍价:178160元;保证金:23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3、安徽省金寨县张冲乡流波商业街A区2#栋S102经营门面房一间,建筑面积89.36平方米。(起拍价:322796元;保证金:4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4、安徽省金寨县张冲乡流波商业街A区2#栋401室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35.32平方米。(起拍价:238408元;保证金:298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5、安徽省金寨县张冲乡流波商业街A区2#栋406室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35.32平方米。(起拍价:238408元;保证金:298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6、安徽省金寨县张冲乡流波商业街A区2#栋606室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92.28平方米。(起拍价:335376元;保证金:42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7、安徽省金寨县张冲乡流波商业街B区2#栋501室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35.32平方米。(起拍价:237252元;保证金:297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8、安徽省金寨县张冲乡流波商业街B区2#栋502室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35.32平方米。(起拍价:237252元;保证金:297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9、安徽省金寨县张冲乡流波商业街B区2#栋505室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35.32平方米。(起拍价:237252元;保证金:297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10、安徽省金寨县张冲乡流波商业街B区2#栋506室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35.32平方米。(起拍价:237252元;保证金:297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11、安徽省金寨县张冲乡流波商业街B区3#栋601室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73.30平方米。(起拍价:302260元;保证金:378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12、安徽省金寨县张冲乡流波商业街B区3#栋602室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73.00平方米。(起拍价:301716元;保证金:378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金)房预售证第2014035号】
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安徽省金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拍卖机构名称: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淘宝网)(网址:,户名:金寨县人民法院)
四、(1)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蕞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8年1月13日8时起至2018年1月31日17时止接受咨询;看样时间请提前联系姜法官:;地点在拍卖标的所在地。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费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纳,通过银行付款交至金寨县人民法院账户: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请及时与本院或拍卖机构联系,并积极参与竞拍,逾期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可进淘宝网司法拍卖专栏查看,亦可与本院及拍卖机构联系。
联系地址: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梅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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