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樊某某等16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
樊某某等16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
2020年6月30日上午,中江检察院起诉指控的樊某某、李某某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在中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15年以来,樊某某笼络他人以非法方式追讨高利债务,2017至2018年期间,樊某某以高利放贷为依托,先后吸纳李某、谢某等15人为组织成员,逐步形成了以樊某某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在中江县通过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中江县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中江法院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参与庭前会议(被告人参会)及庭审的审判团队人员、公诉人、辩护人、法警及相关保障人员进行了核酸检测,配备了口罩等防护物资,确保庭审在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合法、高效、有序开展。
本次庭审预计三天时间,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被告人亲属等30余人分别在院机关设置的旁听室通过视频旁听庭审。
原标题:《中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樊某某等16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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