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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六安市)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徽省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皖就办〔2020〕5号)文件精神,六安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经信局等部门,对县区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名单公示如下:

  南美白对虾养殖项目(安徽康之庄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堂寨红灯笼椒泡菜产品加工项目(金寨县八湾农特旅游产品发展有限公司)

  肖家庆(安徽省商秋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舒玲(霍山县泰和祥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7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请来电或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地址:六安市人社局613室,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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