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昊等离子显示器件有限公司资产出租公告
3.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承担租赁区域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拖欠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要求需要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6.《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或按承租人要求恢复资产承租前状态,承租人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7.其他未尽事宜另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上涨2%首年3个月租金总额银行转账电联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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