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河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十三湾村畜禽示范养殖产业基地项目招租公告
河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十三湾村畜禽示范养殖
霍邱县河口镇十三湾村畜禽示范养殖产业基地项目,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实施的“6969”工程项目,于2021年12月建成,主要用于培育和壮大5个非贫困村集体经济。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公开面向社会畜禽养殖企业招租入驻,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河口镇十三湾村畜禽示范养殖产业基地项目位于霍邱县河口镇十三湾村双圩村民组,项目总占地规模20830平方米,其中:(一)生产设施用地19098平方米。1.建设长90米,宽18.5米钢结构棚养殖舍6栋,共占地9990平方米;2.场内通道及水泥地坪:占地2180平方米。3.绿化隔离带用地6928平方米。(二)辅助设施用地548平方米。1.建设长38.5米,宽8米饲料堆放及管理用房,共占地308平方米;2.建设长20米,宽12米堆粪棚,占地240平方米;相应的环保硬件设施齐全。
1.租赁起止日期:从2022年2月28日起,至2037年2月28日止。
2.年租金价格:本次招租的年租金价格以十三湾村畜禽示范养殖产业基地项目总投资额9806266.34元作为基准,原则上不得低于总投资额的的4%。
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采用一年一缴,头部年租金在取得标的后五天内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4.投租方式:公开招租,明底暗标,承租费蕞高者承包。
1.承租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手续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场房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
3.承租人在招租文件规定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如经营期间产生的环境污染、安全事故,其经济、法律由承租人负责。
4.承租人在承租期内不得改变场房现状,不得乱搭乱建,如因生产发展需要确需改变现状的,必须报经河口镇党委政府批准同意。
5.承租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前。
地址:霍邱县人民政府大院邮编:237400电话传真邮箱:/span>
网站标识码:34152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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