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发改委关于转发《六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霍邱县发改委关于转发《六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意见》(皖政〔2015〕48号)和《******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发〔2015〕13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4105”行动计划总体部署,把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放在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突出位置。以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为突破口,积极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推动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壮大、结构提升、集约集聚的发展新格局,引领带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幸福六安。
到2020年,力争打造10个左右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集聚发展基地工业总产值突破千亿元,其中5个左右基地产值突破百亿元,力争2个以上基地列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体系基本形成。
(一)培育龙头企业。把握产业发展趋势,选准发展方向,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产业,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生物、新能源等产业,做长产业链、做大产业群,加速形成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新兴产业体系。加大对龙头企业扶持力度,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联合重组、技改升级、上市扩张等方式做大做强,力争应流率先过百亿,迎驾、胜利精密电子等企业产值尽快突破50亿元,加快打造一批百亿元、50亿元、30亿元企业,每个重点产业培育2-3户技术领先、品牌知名、创新能力强、引领产业升级的大型企业集团。进一步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引进一批投资规模较大、产业带动力较强、拥有核心技术的知名企业,填补我市空白。力争每年引进20家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优势企业,引进3-5家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年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占新引进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的30%以上,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占比达40%以上。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金融办、市招商局等。
(二)建设产业集群。以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园区为平台载体,按照“领军企业—重大项目—产业链条—产业集群—产业基地”的发展思路,积极引导和支持各开发园区建设一批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每个园区都要明确1-2个主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打造一批新的产业增长点,培育以应流集团为龙头的霍山县高桥湾现代产业园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以胜利精密电子为龙头的舒城县杭埠经济开发区基础电子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以协鑫集团为龙头的金寨县清洁能源生产及配套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以中植汽车为龙头的六安市新能源(汽车)制造及其零部件生产集聚发展基地;以霍邱铁矿为依托的霍邱县铁基新材料研发生产集聚发展基地;以星瑞齿轮、瑞普数控为龙头的市开发区装备制造及汽车零部件集聚发展基地;以江淮电机、先锋电机、利达机械等企业为支撑的金安区成套设备新型电机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以高迪建材为龙头的裕安区循环经济及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以中至信家具、森美源家具、光大生物能源等企业为支撑的叶集区木竹家居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以迎驾集团为龙头的霍山县经济开发区绿色食品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以“茶”为主题,以茶叶、毛竹、石斛、油茶、生态有机鱼等产业园、现代特色农业观光园为依托的六安茶谷绿色食品及生物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到2020年,努力实现市级基地全覆盖。积极争取霍山县高桥湾现代产业园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舒城县杭埠经济开发区基础电子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和金寨清洁能源生产及配套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列入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园区等。
(三)推进重大项目。各县区政府、园区和龙头企业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聚焦产业链核心环节,深入谋划一批市场前景广、产品附加值高、带动能力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做深做细做实前期工作,落实投资主体、资金来源等条件,尽快达到可报、可批和可实施的程度,筛选申报纳入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库。每年谋划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不少于20个,总投资100亿元以上。认真落实“四督四保”要求,建立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强化要素保障,确保项目早开工、早达产。完善重大项目市领导联系等工作机制,加速形成“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储备一批”项目持续推进格局。加大推进应流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关键设备高温合金及耐蚀合金部件产业化、应流航空发动机高温合金部件产业化能力提升、星瑞三期高端商用车变速器建设、安徽中创信测国际科技产业基地、胜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显示触控模组和精密结构模组构件生产项目、中兴金寨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六安江淮电机有限公司超高效电机机组绿色设计技术研究及产品研发项目和智能型变频器研制及产业化项目、霍山石斛产业园等项目建设。确保每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0个,完成投资不少于50亿元。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金融办等。
(四)提升创新驱动。充分发挥现有各类创新平台作用,建设一批以前瞻性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重点(工程)实验室,以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和工程化验为主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新产品新工艺研发为主的企业技术中心,以提升设计创新水平为主的工业设计中心,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孵化功能和水平。力争到2020年,建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0个,企业技术中心100个。省级集聚基地国家级创新平台全覆盖、市级集聚基地省级创新平台全覆盖。积极建设六安大学科技园,将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的优势研发资源与地方特色产业相结合,通过共建技术平台和中试基地,面向产业需求开展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院士工作站及博士后工作站等产学研用实体。深入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示范作用的创新型企业,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发明专利年申请量达1500件以上,力争到2020年,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100家,发明专利授权量达1500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
(五)强化人才支撑。建立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人才管理、引进、培养、激励机制,集聚一批优秀企业家、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完善创新人才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推进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促进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创新人才双向流动,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科技实施项目的高端人才来六安创业。到2020年,引进100名左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5个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对实施大项目、发展大产业起关键作用的高端人才,按政策优先帮助解决其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问题。构建创新创业平台,支持劳动者创业的政策措施更加完善、服务体系及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劳动者创业规模继续扩大、创业比例得到提高、创业环境更加优化。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
(六)拓展融资渠道。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支持暂未达到公开发行上市标准的各类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完善治理机制,增强融资能力。鼓励挂牌企业通过做市交易等方式促进股权顺畅流转,提升企业价值。支持“新三板”优质挂牌企业提升市场层级或转板上市。引导挂牌企业利用省股权交易市场的融资服务功能,规范开展股权质押融资,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通过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增信服务等方式,支持信用条件较好的企业利用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的多元化融资工具进行债券融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创新,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融资、贸易融资业务,有效推广供应链融资产品,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到2020年末,力争全市上市公司达到7家,在“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达到20家,在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数量达到100家。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六安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工投公司等。
2016年,制定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省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申报创建工作,重点支持霍山县高桥湾现代产业园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等争创省级基地。启动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工作。
2017年,加快省级和市级基地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制定基地管理、评审、统计、考评等配套细则,按月调度,季度通报,定期召开基地建设座谈会。开展省级基地年度检查评估工作,持续推进市级首批基地建设。
2018-2020年,持续推进省级和市级基地加快建设,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核心产品,涌现一批产品、服务和区域知名品牌,龙头企业和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重要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基本建成。到2020年,基地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设立产业基金。为贯彻落实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大力扶持实体经济发展,设立大别山振兴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进入六安产业投资领域,做强主导产业,打造具有六安特色的产业集群。支持市内上市公司延伸产业链条,做大市值;鼓励优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进军资本市场;扶持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新增长极。大别山振兴产业发展基金由六安市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六安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起成立,采取“母基金+子基金”的模式。母基金采取合伙企业模式,基金规模50亿元,首期到位7-10亿元,后期根据子基金设立及运作情况分期到位,基金存续期15年。母基金主要通过设立子基金引进专业团队和社会资本,子基金涵盖并购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引导基金、新三板培育基金等。
(二)完善招商政策。制定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大别山振兴产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实行固定资产补助和主营业务收入奖励政策,切实将政策和要素向市场占有率高的行业龙头企业、税收贡献大的成长型企业、产业链条长的牵动性企业倾斜。加大标准化厂房(都市产业园)建设力度,采取租赁、分割销售的方式,鼓励项目入驻。探索园区以厂房、土地等入股的方式,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推进项目落户建设。各县区要围绕自身发展重点,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目录,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提高开放合作水平,促进更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落户。
(三)争取政策支持。从现有市级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中选择条件成熟的基地,加大对国家、省基地的创建申报力度,争取国家、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发展基金,支持基地内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优先申报国家、省各类资金、基金支持。优先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积极争取省级预留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所需的能源消耗和环境容量指标,优先予以保障。
(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推进小组,协调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市直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作的研究,跟踪了解发展动态,协调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合作、强力推进的工作体系。建设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基地所在县区负主体责任,基地所在园区负直接推进责任。加强基地建设和重大项目推进的协调调度,实行月报送、季通报、年评估。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效和基地建设推进情况与党政干部考核、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挂钩。建立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基地管理机制,突出奖惩激励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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