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法院关于舒城县千人桥镇六舒三路聚贤园二期D幢1至3层16号商业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舒城县千人桥镇六舒三路聚贤园二期D幢1至3层16号商业用房(产权证号:房地权证皖舒字第00059677/ 00059678号);面积:118.69平方米;建筑结构:钢混;建成年代:2012年;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0年7月。
增价幅度:人民币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请竞买人自行在标的物页面一键预约看样,并根据预约时间准时到场,输入看样码签到后即可看样。咨询电线或旺旺在线留言了解详细情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图片视频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若拍卖成交,现状交付。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2019年12月7日之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地址:舒城县三里河路与鼓楼北街交口)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版权声明:本文由安徽六安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