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城镇窑桥一组阜元商厦305室不动产权登记的公告
日购买了原权人阜城镇窑桥村村民委员会坐落于阜城镇窑桥一组阜元商厦房屋所有权证号:阜房权证阜城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阜国用(号),并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取得了房屋所有权(阜房权证阜城字第号),但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现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办理上述房屋的不动产权登记,经调查历史档案核实,买卖双方在当时交易过户时,登记申请书的记载格式和内容为单方申请,有权源材料原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转让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凭证等,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予以公告征询异议,期限为个工作日,如对申请人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属有异议,请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登记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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