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工业园区规划
建设单位: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人民政府
工业园区建设概况: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工业园区规划面积为150公顷。规划目标:将工业园区打造成新安镇乃至裕安区工业经济高地之一,现代化集约型工业区,为镇工业经济全面发展打下基础。现入驻企业主要有:安徽强盛集团、六安市宇博羽绒有限公司、六安市丝缘蚕丝被有限公司、六安市博瑞克纺织有限公司、安徽安瑞建材有限公司、安徽登立达铸造有限公司、六安科耐德电气有限公司等。
2、规划建设的环境影响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改善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工业园区面貌,可提升乡镇的形象,促进新安镇产业发展,为当地居民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施工噪声、扬尘会对声环境、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工作、生活。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噪声值一般在75-115dB之间。结合外环境关系可知,规划建设施工对周围人群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对此,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拟采取对进出车辆禁止鸣笛、中午和夜间不施工、临敏感点一侧设置隔声墙等措施,使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减轻对周围人群的影响。
施工扬尘和粉尘的主要来源是挖方填方作业、开放或封闭不严的混凝土拌和、施工车辆运行中的临时起尘及起尘、机械不断运行起尘等。可采用洒水及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来降低扬尘污染。
另外,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开挖、取土、弃土等活动将破坏原地貌,增加水土流失。总的来说,施工期仅征地拆迁等工程活动对环境造成永久性影响,其余均为暂时性影响。
规划建设实施后,产生的污染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汽车尾气和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和工业生产设备及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等污染物。
废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通过企业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新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纳污水体,雨水则排入市政雨水系统。
废气:工业集中区主要类型为羽绒制品、建材、机械加工、轻工纺织等行业。可能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上述废气经企业配套环保设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工业企业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全部得以妥善处置或回收,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噪声:运营期噪声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进出车辆交通噪声等方面。设备运行噪声:通风及空调设备采用低噪声型,其吊装设备采用减振吊架、落地式安装设备采用弹簧减振器或橡胶减振垫,进出口设软接头,风机进出口风管处安装设消声设备,四周设置隔声墙;水泵加装减振器;自备发电机,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发电机采取减振措施和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采取以上隔声、减振措施后,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进出车辆交通噪声:工业园区建成营运后,应加强对进出工业园区车辆的管理,禁鸣喇叭,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运和怠速,规范停车场的停车秩序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车辆噪声,实现达标排放。
针对工业园区施工、营运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分别对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水土流失、环境风险及其它环境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如:严禁夜间在居民集中区附近进行机械施工;加强对工程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格按规范进行文明施工,洒水降低扬尘污染;对道路进行养护;施工产生的废水应采用容器或砌坑专门收集,进行隔油沉淀后回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采取工程和植物防护措施治理水土流失。同时制定环境管理、监测及监理计划,以减轻工程不利影响。
(1)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
(2)环境质量现状:规划建设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各项指标均基本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污染防治对策:经过污染处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经预测规划实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不会降低现有环境质量级别。
(5)公众参与结论:公众对本规划的建设普遍持支持态度。
(6)总体结论: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六安市城市规划和新安镇总体规划要求;在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后,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可达标排放,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置;规划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本规划是可行的。
4 、公众查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方式与期限
公众若要查询《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该规划有关情况,请于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裕安区新安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人民政府
5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规划实施地及其周围直接受影响的人群和团体代表。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认为工业园区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如何?(单项选择)
(2)您是否知道或了解工业园区规划?(单项选择)
(3)您对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最关心问题是什么?(单项选择)
□工业集中区规划合理性问题 □经济效益 □项目引进问题 □环保问题
(4)您认为工业园区建设过程中最担忧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大气污染 □地表水污染 □地下水污染 □噪声污染 □土壤污染
(5)您认为工业园区建设将产生哪些社会作用?(可多项选择)
□增加本地区就业 □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 □无社会作用
(6)您对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持何种态度?(单项选择)
□赞成 □无所谓 □反对(请简单说明理由)
(7)您对该规划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请文字说明)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主要采取问卷调查形式。公众也可在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或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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